继续推进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,稳步实施“节能暖房”工程,促进供热计量收费改革。组织实施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。
深入开展公共建筑能耗统计、能源审计、能效公示及能耗监测平台建设工作。抓好上海、天津、重庆、深圳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的实施工作,确定第三批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。积极推动高等学校“节约型校园”建设及校园建筑节能改造综合示范工作。启动“节约型医院”建设。
扎实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省级、市级及县级示范。选择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、地方配套政策措施到位的地区,扩大实行集中连片推广应用范围。
调整光伏建筑一体化示范项目支持政策,扩大自发自用光伏建筑应用规模。